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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考試內容
醫學工程師專業證書類別: 1、臨床工程師 2、醫療設備技師 分為(1)一般;(2)放射;及(3)臨床檢驗醫療設備技師 3、醫學工程師
報考資格: 凡符合或預計三年內可符合各應考證書類別之學經歷要求者皆可報名。
● 臨床工程師證書學經歷要求: 1. 本會個人或永久會員。(非個人或永久會員報考者,考試通過後,必須完成入 會手續,始得授予證書。) 符合下述之資歷者,經考試及格,可申請發給臨床工程師證書。 2. 資歷(符合一項即可): (1)醫學工程相關研究所畢業,並有一年以上臨床工程之工作經歷; (2)醫學工程系(組)畢業,並有兩年以上臨床工程之工作經歷; (3)醫學工程科或大學相關系畢業,並有三年以上臨床工程之工作經歷; (4)專科相關科畢業,並有四年以上臨床工程之工作經歷; (5)實際從事臨床工程相關工作十年以上。
● 醫療設備技師證書學經歷要求: 1. 本會個人或永久會員。(非個人或永久會員報考者,考試通過後,必須完成入 會手續,始得授予證書。) 符合下述之資歷者,經考試及格,可申請發給醫療設備技師證書。 2. 資歷(符合一項即可): (1)醫學工程系(組)畢業,並有一年以上醫療設備之工作經歷; (2)醫學工程科或大學以上相關系畢業,並有二年以上醫療設備工作之經歷; (3)專科相關科畢業,並有三年以上醫療設備工作之經歷; (4)實際從事臨床工程相關工作四年以上。 註:欲取得放射醫療設備技師,或臨床檢驗醫療設備技師證書者,必須於近兩年內有 40%,或近五年有25%之工作內容與該領域相關(需提出實際工作項目證明)。
● 醫學工程師證書學經歷要求: 1. 本會個人或永久會員。(非個人或永久會員報考者,考試通過後,必須完成入 會手續,始得授予證書。) 符合下述之資歷者,經考試及格,可申請發給醫學工程師證書。 2. 資歷(符合一項即可): (1) 大學院校之醫學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系、所、組、學位學程畢業; (2) 大學院校之相關系、所畢業,並有一年以上醫學工程之工作經歷; (3) 專科院校之相關科畢業,並有二年以上醫學工程之工作經歷; (4) 實際從事醫療產業相關工作四年以上。
考試科目(百分比):
●臨床工程師: 1. 解剖生理學相關科目(本項佔筆試24%) 2. 單一工程系列(四選一):力學、材料、電子、資訊(本項佔筆試28%) 3. 醫療儀器相關科目(本項佔筆試16%) 4. 臨床工程相關科目(本項佔筆試16%) 5. 醫學影像系統相關科目(本項佔筆試16%)
●醫療設備技師: 1. 解剖生理學相關科目(本項佔筆試20%) 2. 電子、電路相關科目(本項佔筆試40%) 3. 醫測儀表相關科目(本項佔筆試40%)
●醫學工程師: 1. 解剖生理學相關科目(本項佔筆試20%) 2. 醫測儀表、醫療器材安全性及醫療器材GMP相關法規(本項佔筆試20%) 3. 專業科目:依醫用力學及材料、醫學電子及資訊兩大分項分別擇定為主、副專長。考生報名時,須就此二大項專業擇一為主專長,所選擇之該項分數比重佔 40%,另一為副專長分數比重佔20%(專業科目佔合計筆試60%)
考試參考用書: 生物醫學工程導論(2009) 滄海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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